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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附帶申請材料,有意愿的企業可以申請。 重點產品企業申請表附后,有意愿的企業可以申請。 中國農業大學有機農業研究中心 中國有機農業產業發展聯盟分中心成立指南 一、背景 為全面提升我國有機農業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推動我國有機農業健康快速發展,中國有機農業產業發展聯盟決定構建全國性的“有機農業研究中心分中心”機構(以下簡稱分中心)。 分中心在中國有機農業產業發展聯盟和中國農業大學有機農業研究中心的指導下,主要開展中國有機農業生產基地建設、基地技術服務、基地認證服務、有機農產品開發、有機農產品營銷、有機農業行業科技人才培訓、有機農業國際合作與交流,科技成果轉化、示范與推廣等方面的工作,通過中國有機聯盟平臺,為推動我國有機農業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分中心申報計劃及條件 根據2008年中國有機農業產業發展聯盟的工作計劃,本著“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初步決定在全國重點有機農業省區建立 15個分中心。 分中心申報的條件: (一)以誠信做基礎,互惠互利,經申請考核批準后方可建立分中心。 (二)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機產品生產加工企業;2)具有較強服務能力與條件,運行管理規范的農業科技推廣部門;3)致力于從事有機農業發展的社會團體,均可申報。 (二)申報單位或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方可申請: 1、必須有獲得有機認證的產品,并且產品認證的數量和面積占公司業務總量的60%以上,且對周邊乃至行業有一定的影響。能積極推動有機農業技術實施,有機農業生產資料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積極開拓農產品市場。(企業型) 2、具備一定有機農業技術水平、實踐經驗豐富,了解聯盟的發展戰略,積極配合聯盟的活動,同時還需要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在分中心建設與運行期間有一定的資金投入。(技術推廣型) (三)分中心的設置由聯盟全盤部署,構建全國合作直屬網絡。原則上,在規定的區域和特色有機農業產業項目范圍內只能申報一個分中心。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文件 1.申報書(見附件); 2.附證材料:如申報分中心負責人個人簡歷、素質情況、身份證復印件;企業型分中心需要補充財務狀況(資產評估證明、銀行信譽等級)等證明材料。 3.申報材料需要主要負責人簽署承諾文件。 (二)申報時間 1.申報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開始!斗种行纳陥髸房蓮闹袊萍紕撔戮W(http//www.zgkecxw. cn)或向國農業大學有機農業研究中心直接領取。 2.申報文件一式三份,報送中國有機農業產業發展聯盟辦事處。 (三)、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中國有機農業產業發展聯盟 聯 系 人:余曄、張頂武 聯系電話:010-62733113 E-mail: duxge@cau.edu.cn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 郵政編碼:100091 四、分中心的主要目標和任務 (一)近期目標:發展區域有機聯盟會員、開展有機基地認證;提供有機農資服務;有機認證輔導建立聯盟會員產品營銷體系;完成聯盟中心指導性的其他工作。 (二)中期目標:協助地方有機聯盟企業管理運作;建立全國特色有機農業產業聯盟基地; (三)遠期目標:為中國有機聯盟建立各具特色的地方有機農業(企業)服務體系;為中國區域性的有機農產品建立產業化、標準化的發展模式;為地方聯盟會員企業有機產品開拓國內外市場提供穩定的渠道。 (四)任務: 1、每年發展省級區域有機聯盟會員5-10個; 2、每年有機基地認證不少于5~10個。 3、每年和中心共同舉辦機農業培訓班一次。 五、分中心組建方案 (一)分中心的定位與作用: 1、定位:有機聯盟及農大有機研究中心直屬分支服務機構; 2、作用:為有機農業企業與科研單位搭建橋梁紐帶;為地方有機農業企業(產業)提供全面的科技支撐;為會員有機農產品提供市場營銷平臺。 (二)機構設置與職能:開辦前期分中心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建立相應的服務部門,如,農資部、技術部等,部門職能方面結合總部的工作要求由分中心自行設立和劃分。 (三)運行機制及建設地點、內容、規模與方案、建設周期與進度等由分中心提出計劃,報總部。 六、分中心收益及收益分配 分中心的收益來源: 1、發展有機認證; 2、發展聯盟會員; 3、有機農業及配套技術服務(有機農業技術合作、有機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培訓); 4、聯盟農資產品推廣費用; 5、有機農產品銷售提成; 6、其他。具體提取比例可另行制定。 七、分中心建立協議書(見附件) 八、分中心負責人誓約書(見附件) 九、分中心授權委托書(見附表) 十、分中心運作流程 提出申請—初步審核(初審合格)—實地考核—總部評估(合格)-批準籌建—簽署協議—運營。 附件1: 中 國 有 機 農 業 產 業 發 展 聯 盟 中 國 農 業 大 學 有 機 農 業 研 究 中 心 分 中 心 申 報 書 中心名稱: 行業領域: 申報單位: (公章) 單位負責人: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申報日期: 二○○八年 月 填 報 說明 1.《中國農業大學有機農業研究中心分中心申報書》(簡稱申報書)是認定分中心的主要材料之一。申報單位應根據申報表的要求認真填寫,并打印出完整申報書。申報書可以復印,但每份需加蓋紅章。 3.中心名稱及申報單位必須填寫全稱;行業領域指申報單位(個人)所屬農業等領域。 4.本申報書填好后與附件資料統一裝訂,一式三份。 5.所有資料一律按A4紙標準大小提供(原件除外),另外還需要提供申報書的電子版材料。 6.所有上報資料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到中國有機農業產業發展聯盟辦事處。 7.本表中依托單位指分中心的組建單位。 附件2: 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附件3 組建分中心基本情況
附件4 ――――分中心建立協議書(草件) 甲方:中國農業大學有機農業技術研究中心 中國有機農業產業發展聯盟 乙方:(分中心籌建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成立松散型的有機農業協作關系— 分中心辦事機構,共同合作開展中國有機農業科技開發、有機認證、有機產品開發、有機產品營銷、有機聯盟協作等服務工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人必須向甲方提供有合法的身份證明,負責人須具有大專以上的學歷,由從事農業或有機農業行業的相關工作經驗; 2、乙方心須具有(或者能夠提供)分中心業務服務的固定的經營場所,且場所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 3、乙方應具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能夠全職或兼職地積極參與中國有機農業產業聯盟的各項事業; 4、自主經營、合法運作、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服務機構的民事刑事責任。 二、乙方享有的權益 1、優先享有由甲方提供的、規劃范圍內的服務項目和農資產品的代理經營權;享有所轄分中心有機聯盟會員單位有機產品銷售的服務費用;根據業務范圍及業績獲的相關的服務報酬; 2、由總部提供《中國有機農業產業發展聯盟》會刊、報紙等宣傳品; 3、由總部提供技術咨詢,協助分中心解決生產技術難題; 4、參加聯盟總部召開的聯盟會議; 三、乙方的責任 1、積極主動完成總部協定的工作計劃任務; 2、服務地方有機農業企業,積極宣傳有機聯盟、有機研究中心的服務宗旨; 3、遵守區域管理制度; 4、不得利用有機中心、有機聯盟的名義進行商業欺詐、違法犯罪活動。以有機分中心的名義開展業務,簽署協議合同須報總部審核批復。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技術和市場服務的平臺; 2、為乙方辦事機構人員提供有機農業的培訓、技術指導工作; 3、為乙方所轄區域的有機農業企業提供技術研發、技術指導等工作; 4、為乙方區域會員提供快捷優質的有機認證輔導、規劃、協調服務工作; 5、提供北京東方嘉禾有機認證平臺,為申請有機農業的企業提供配套的服務; 6、提供農產品市場銷售信息,必要時協同會員共同開辟國內和國外市場; 五、協議的解除:發生下列情況,協議可以解除: 1、協議期滿; 2、甲乙單方違約; 3、自然因素; 七、分中心建立的區域是 。ㄊ校 地區(市)。 八、本協議有效期三年,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成立,合同到期時經雙方協商,乙方可續簽。 九、協議生效日期: __ _年__ 月_ _日至_ __年_ _月_ __日。 十、本協議書除空格所填,做其它修改補充無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5 誓約書(草件) 我致力于從事中國有機農業的開發、服務研究工作,愿意在中國有機聯盟、有機農業技術研究中心的領導下,開展區域性的有機農業產業服務工作,為地方有機農業的發展恪盡職責,為地方有機農業企業提供最為優質的服務。 X X X 年 月 日 附件5 誓約書(草件) 我致力于從事中國有機農業的開發、服務研究工作,愿意在中國有機聯盟、有機農業技術研究中心的領導下,開展區域性的有機農業產業服務工作,為地方有機農業的發展恪盡職責,為地方有機農業企業提供最為優質的服務。 X X X 年 月 日 中國有機農業產業發展聯盟重點產品 申請表 全國統一編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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