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大運河的保護狀況不容樂觀,除有千百年來的洪水決口、泥沙堵塞、水量缺少等自然原因,更有管理不善、亂開支渠、截流用水等人為原因……”文化部黨組成員、國家文物局局長、全國政協委員單霽翔日前向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提交了《關于盡快制定〈大運河保護條例〉的提案》。
單霽翔委員在提案中介紹,2006年5月,國務院將“京杭大運河”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同時,全國政協文史委籌劃、組織了京杭大運河申報世界遺產考察活動;同年12月,我國重新設定的《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將大運河列入其中。這一系列行動,使大運河的整體保護成為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重點之一。但是,作為文化遺產,大運河有其明顯的特殊性。首先,大運河是一項由文化要素和自然要素共同構成的混合遺產;其次,大運河是活態的文化遺產,歷史上的大運河作為貫通南北的經濟大動脈,是“南糧北運”和“鹽運”的重要通道。今天的大運河對沿線城市的交通、生態、經濟作用依然相當顯著;第三,大運河是由點、線、面不同形態共同構成的文化遺產廊道;第四,大運河是由古代遺址、近代史跡和當代遺產共同構成的文化遺產;第五,大運河中的工業遺產、鄉土建筑等,集中反映了普通民眾的生產和生活,沿大運河生活著世世代代以水為生的人們,他們的居所因大運河而建,他們的城市因大運河而繁榮,并形成了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共生共存的文化空間。
單霽翔委員提到,當前大運河的保護狀況不容樂觀,除有千百年來的洪水決口、泥沙堵塞、水量缺少等自然原因,更有管理不善、亂開支渠、截流用水等人為原因,再加上污水處理設施不完善,監督管理不到位,致使水質不斷下降,生態環境惡化,文化遺存損毀,休閑功能衰退。在資源利用上,只注意“黃金水道”貨運量的增長,卻很少關心大運河文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影響,忽視對文化資源的積極利用,沒有樹立長遠戰略眼光來推動大運河的保護。
單霽翔委員還對《大運河保護條例》應包含的內容提出了自己的建議。他在提案中說:首先,應保障大運河資源調查和價值評估工作;其次,要保護大運河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第三,要建立科學有效的大運河保護協調管理體制;第四,要規范大運河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第五,要制定措施防止沿線城市文化特色喪失;第六,要鼓勵公眾和社區參與大運河保護工作。宣傳教育是提高大運河保護意識的重要手段,鼓勵公眾和社區參與大運河保護工作,不僅能使保護工作更具社會意義,也能夠有效監督各項保護措施的貫徹實施。
據悉,該提案獲得了文化部副部長陳曉光、周和平、趙維綏、鄭欣淼等40多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合簽名。
|